說明:
一、依國立臺灣大學114年12月1日校研發字第1140112442號函辦理。
二、會議紀錄重點摘要如下:
(一)教育部設立人體研究倫理永久單一申訴窗口,114年10月16日發函要求各審查會於知情同意書載明。因應教育部函與實際審查需求,如:整合型計畫類別、教育部申訴專線、後續審查表單由一分拆為三…,已更新各式表單,並已上傳官網,請有倫理審查需求的計畫主持人務必使用新版表單。
(二)請送倫理審查之計畫主持人注意,收據開立後,即無法辦理更改收據日期等事宜。請務必核對提供之收據資訊是否可以核銷,尤其是「收據抬頭」與「收據時間是否指定月份」欄位。
三、本案與SDGs連結: SDG 17夥伴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