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11月3日科會綜字第1120074179B號函辦理。
二、國科會配合行政院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,提升執行該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,不得低於下列金額:(節錄)
(一)學士級:3萬5,200元。(第4點第1款第1目之(2))
(二)碩士級:4萬200元。(第4點第1款第1目之(3))
三、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主持人,請檢視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該會規定最低金額,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(含管理費)內勻支,若需動支管理費者,請專簽陳請行政副校長核定(決行權責編號: 0106037,需加會研究發展處及財務處)。
四、檢送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」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。
五、本處亦將依國科會規定並參考「淡江大學約聘僱人員薪津支給標準表」,俟前揭支給標準表修正後),研擬「淡江大學研究計畫專任人員暨博士級研究人員月支工作酬金標準表」修正草案提案至本校研究推動委員會討論,俟核定後另行公告。
六、研究暨產學組聯絡人:陳虹妗約聘行政人員(分機2193,本校流水號奇數)、陳芝仙專員(分機2127,代理本校流水號偶數)、張秀卿專員(分機2561,國科會產學案)。
七、本案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8: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。
研發長 薛 宏 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