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度104
等級
書名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成效:以彰化縣簡易型團體為例
部分章節本研究之目的,主要針對彰化縣101年家庭暴力加害人簡易型處遇團體進行成效評
估。評估方法採取多元方法多元評估之策略,運用Kirkpartrick(1959)所提出評估訓練
成效的四種效標:反應效標、學習效標、行為效標、結果效標,作為本研究之整體成效
評估。
綜合各項數據顯示,不論從反應效標、學習效標、行為效標、甚至結果效標來看,
兩年來(100年與101年)的數據均呈現穩定的表現,表示兩年來各項指標均顯示此簡易
型處遇模式具備相當且一致的成效。
雖然簡易型處遇模式獲得上述之具體成果,但此種處遇模式畢竟只有一次性的處
遇,其處遇內容主要以「法律教育」為主軸,並連結家庭暴力事件之討論,除了法律教
育之功能外,頂多提供家暴加害人釐清暴力行為與法律間之關係,且抒發其心情,很難
進一步要求此一次性處遇能發揮改變家暴加害人之暴力習性。因此,如何提供家庭暴力
加害人後續服務,變成為未來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服務重要的思考方向。
出版社社團法人台灣家庭暴力暨性犯罪處遇協會
全部作者邱惟真; 吳方政; 陳育瑮
出版日期2016-02-01
ISSN(ISBN)9789869284806
所屬計畫案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成效:以彰化縣簡易型團體為例
備註專書單篇